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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单位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8-01 11:42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升我市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办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42号)要求,我委通过各医院自行申报、区级遴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了儿科、妇产科、康复科、精神科专业的社会办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单位,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儿科专业:天津华兴医院儿科;
二、妇产科专业:天津华兴医院妇产科;
三、精神专业:天津建华医院精神科;
四、康复专业:天津津南博能康复医疗中心康复科。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7日),公示期内如认为本次遴选、评定不符合既定程序,可向我委医政医管处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或公示期内提出的异议超出上述内容的,我委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文超,律扬。
联系电话:022-23337727,23337659。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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