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文件,市医保局起草了《天津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1月18日——1月24日。 联系人:韩丽娜 联系电话:27680618 传真:27680603 电子邮箱:yyfwglgzz@163.com
附件:《天津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