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件,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起草了《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10月31日——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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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