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卫水罚〔2018〕001号)

发布日期: 2018-04-03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天津普材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卫水罚2018001

行政相对人

天津普材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该单位于20171219在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西侧生产销售未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给水涂塑钢管”,违法所得3180

处罚依据

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18320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3000

分享到:

上一篇: 关于《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