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研究起草了《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前期经过广泛征求各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和平区贵州路94号,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二处,邮编300070。
附件:《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