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使备案工作更加便捷化,现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网站由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ww.tjwsj.gov.cn)变更为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http://www.tjxzxk.gov.cn)。具体备案流程为:食品生产企业可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http://www.tjwsbs.gov.cn)的形式,将企业标准文本及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的电子版提交委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材料齐全的,将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http://www.tjxzxk.gov.cn)公示10个工作日,征求社会各届人士的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专用邮箱(qybzyj@126.com),工作人员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企业,企业修改后再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作为企业标准执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使用证明材料的,可以向委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开具证明(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