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市报送的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材料及结论进行了审核,同意所报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甲等
一、公示期
2014年7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卫计委中医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邮编:300070
电话:23337686
联系人:崔建平
三、公示要求
请于2014年7月29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天津市卫计委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