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局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笔试于11月6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撰写工作业绩报告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笔试成绩
11月8日,笔试成绩在局机关公示栏张贴公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
二、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
每个公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的人员,在进行资格复审时,请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工作业绩报告要根据岗位职责、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述职、述学、述廉。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主要内容
工作业绩报告一般应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取得的绩效情况;团结共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 具体要求
1.工作业绩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工作业绩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内,在资格复审时向局公选办报送电子版和10份书面材料。
3.工作业绩报告采用A4纸,上边距2.8厘米,下边距2.4厘米,左边距2.4厘米,右边距2.4厘米,行距28磅。标题为:ххх同志工作业绩报告,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居中;内容部分: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加黑,内容为三号仿宋。落款:年月日。
三、关于资格复审
按照《天津市卫生局2010年公开选拔局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通告》的规定,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 资格复审地点
市卫生局组织处(和平区贵州路94号A座8楼)。
(三) 资格复审内容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任职的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局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等,同时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0年11月14日(星期日),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