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天津数字防疫”APP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2〕320号

发布日期: 2022-08-17 15:13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确保全民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市委网信办研发了“天津数字防疫”APP,现已上线使用,助力天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天津数字防疫”APP推广使用,现通知如下:

一、“天津数字防疫”APP的主要功能

1.筛查二维码生成:市民实名注册后,生成市民本人的核酸筛查二维码,并支持协助家人代办。

2.多码同屏呈现: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疫苗接种情况、行程码等四码同屏展示,可一屏展示疫情相关信息。

3.常用筛查点指示:地图显示附近的大筛采样点、常态化检测采样点位置,市民可设置本人常用采集点。

4.未筛查原因报备:市民主动报备未参加大筛原因,数据自动同步至“天津市核酸检测数据服务平台”,提高社区排查效率。

二、启用时间

目前“天津数字防疫”APP已在各大应用市场上线,即日起推广使用。

三、推广要求

为做好“天津数字防疫”APP推广使用,一是各区要通过网站、广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天津数字防疫”APP宣传推广;二是市委网信办提供“天津数字防疫”APP的使用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三是各区要组织街道、社区协助市民做好“天津数字防疫”APP的下载安装、使用培训及答疑工作。

附件:“天津数字防疫”APP安装方式

市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分享到: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津人员报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结合部疫情防控消毒指南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