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防控指挥部,市外办、市港航局、天津海事局、市卫生健康委、天津海关、天津边检总站: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6号)要求,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指挥部海港疫情防控暨进口冷链物品管控专业组组织制定了《天津海港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天津海港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