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
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02 17:13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0号,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压力持续加大,内防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天津作为航空口岸城市和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入境点之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筑牢首都“护城河”的职责极其重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案为警,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一如既往、慎终如始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四个问题,严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状,坚决堵住任何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风险漏洞。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举措,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夯实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基础,把疫情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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