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市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20年4月30日零时起,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战双赢”。
市防控指挥部总指挥 张国清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