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工作,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到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辖区具体干预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部门职责,指定牵头人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推动、有人监督,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区要统筹辖区心理健康与社会工作服务优势资源,铺设覆盖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城乡社区居民、困难人群等不同群体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网络。要发挥辖区街镇心灵驿站作用,为辖区居民提供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服务。要积极引进社会心理服务团队,引导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要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要针对目标人群提供多渠道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广泛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消除因疫情而产生的恐慌情绪。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工作,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人员,必要时转介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三、加强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政法部门要将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组织做好监督检查。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精神科医生等做好心理疏导。民政部门要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公安部门要做好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的人员处置送医工作。市防控指挥部将组织市级督导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适时通报。
市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