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29 11:03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按照市领导同志要求,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附件《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社区(乡镇、村)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监狱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儿童福利院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已在国务院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北方网等网站公布,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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