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6日。
来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处
邮编:300070
电子邮件:swjwzyc@tj.gov.cn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中医药产业链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本市中医药大会精神,遵循中医药科学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高质量建设我市中医药医疗、健康、产业综合平台,提高本市中医药优质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以“优质化”“品牌化”“规范化”“智慧化”为原则,按照“医疗为主、产业为辅、辐射世界”的工作方针,激发机制活力,构建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新型机制,分层级试点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打造名医堂医疗、康复、治未病等综合平台。
三、主要目标
“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十四五”期间完成名医堂试点建设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市级名中医等名医团队优质资源,扶持多元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试点建成“旗舰”“区域”“基层”三级名医堂体系,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四、建设模式
(一)试点示范,规范引导
以政府举办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二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开展旗舰级、区域级和基层级名医堂试点样板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标准建设名医堂。
(二)组建团队,分级入驻
充分挖掘我市名中医优质资源,打造“杰出名医团队”“领军名医团队”“基层名医团队”等多层级名医团队。以中医药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15-20人的“杰出名医团队”,以市级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等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10-15人的“领军名医团队”,以区级名中医为团队核心组建人数5-10人的“基层名医团队”。
不同级别名医堂应具备相应数量的名医团队入驻。
五、工作安排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建设标准(2022年完成)
研究制定名医堂建设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各级名医堂建设基本要求,保障试点工作体系协调、科学可行、程序规范。
(二)公立机构先试,引导社会参与(2022-2023年完成)
充分发挥政府办医公益性,由符合名医堂试点建设标准的三级中医医院先行试点建设“旗舰级”名医堂、组建名医团队,为指导其他级别名医堂提供经验和名医团队基础。探索引导和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逐级推动,完成试点建设目标。
(三)总结试点经验,全市广泛推进(2023-2025年完成)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进名医堂建设工作,逐步扩大名医堂品牌影响,积极推动名医堂项目及产品走向全国。
(四)发展对外贸易,引进优质资源(2022-2025年完成)
支持名医堂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全市名医堂将中医特色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向国外推广,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名医资源在津参与名医堂工作,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模式与机制
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发改、商务、市场监管、人社、医保、药监、财政、科技等多方力量,联合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发挥好专家的指导协同配合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名医堂建设的积极性。
(二)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卫规后〔2021〕40号)要求,在规划、服务、医保、人才、税收、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综合监管
切实贯彻“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建立监管主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名医堂服务、质量、医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健全评审评价体系
研究名医堂建设、管理的特点和规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名医堂的特色优势、服务可及性、人才优势、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评价,强化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和指导管理。
(五)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名医团队和中医药服务新模式宣传,引导市民由中医药医疗服务向中医药健康服务观念转变,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宣传名医堂创建新进展新成效,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天津市名医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背景介绍
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贯彻《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实施名医堂工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9月6日至10月6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天津市名医堂试点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