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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对区级层面落实
改革完善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情况全面摸底调研

发布日期: 2020-11-24 10:37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推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落地,根据《天津市2019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集中两周时间,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市16个区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加强对区级层面工作的督导推动,基本摸清掌握区级层面综合监管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结合各区实际情况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推动各区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38号),2019年9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制订《天津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津卫监督〔2019〕203号),印发各区人民政府实施。在卫生系统内建立了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制度,梳理行业内全过程监管92项重点任务项目并印发各区卫生健康委。

通过此次督导调研,对各区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情况进行了宣传讲解和工作推动。目前,全市各区已基本建立形成工作方案、制订联席会议和委内分工制度。河西、红桥、津南、宝坻等十个区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本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为推进各区尽快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各区工作进度情况汇总统计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推动各区结合实际落实综合监管制度举措

一是积极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河北区、北辰区积极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以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等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分析和运用,推动信用与事前承诺审批、事中分级监管、事后惩戒措施的有机结合,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是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各区积极组织建立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武清区组织召开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辖区综合监管总体思路、具体措施和创新方法等进行了交流讨论。和平区召开了综合监管工作会议,讨论建立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发挥牵头和召集作用,先后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就跨部门现场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实际问题开展部门间协商。河西区卫生健康委与公安河西分局联合印发文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公安、网信、市场、教育对医疗美容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突出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在综合监管制度框架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区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统筹落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措施,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0145户次、公共场所27976户次、学校257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00余份,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7件,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

三、进一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

一是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推动工作举措不到位,个别区尚未制定印发本区综合监管制度文件。应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制度的推动,尽快出台本区相关制度性文件,并坚决落实文件有关要求。

二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应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监管制度相关的宣传培训工作,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落实。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牵头会同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综合监管制度督察指标,开展对区级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督察工作,以督察工作促动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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