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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复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8-10-29 00:00
来源: 委医政医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建立癌痛规范化治疗的理念,推广癌痛规范化治疗技术,强化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规范应用和管理,全面提高全市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我市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及复审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市肿瘤质控中心于2018年6月至9月对2012年获得“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称号的21家医疗机构进行复审。
复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复审启动培训阶段。6月19日下午,在市肿瘤医院召开全市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复审及创建活动启动培训会,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市肿瘤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市肿瘤医院院长及全市各区县卫生计生委领导及二三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共计280余人参加会议,特别邀请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抗癌协会疼痛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沂平等专家开展了培训。会议正式启动了全市癌痛规范化治疗病房复审及创建工作,极大提高了全市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级医疗机构对癌痛规范化治疗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第二阶段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复审自评阶段。6月底,参加复审的各医疗机构按照《天津市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评审表》完成自评工作,并提交至市肿瘤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第三阶段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现场复审阶段。8月29日,现场复审工作正式开启,复审过程中,各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标准,精心开展工作,认真准备迎检,最终,经过全市各医疗机构的40余位肿瘤、药学和护理方面专家近一个月辛苦工作,9月25日顺利完成全市两批次12组共计21家医疗机构癌痛规范化示范病房的现场复审工作。 目前正进行结果汇总及经验总结。
通过复审,进一步巩固了癌痛规范化示范病房前期创建工作成果,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形成癌痛规范化治疗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系统地剖析示范病房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加强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本市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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