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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组对我市《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 2016-08-11 00:00
来源: 市卫生监督所

2016年7月18-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胡小濛副主任等一行六人来我市督导《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天津市卫生计生委王栩冬副主任、综合监督处邵晓君处长,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刘洪亮所长、张坤海副所长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处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此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结果反馈等方式进行。首先,王栩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此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报。督导组就汇报中的内容与我市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询问了我市相关配套文件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等情况。
随后,督导组深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河北区卫生监督所等6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是否依法对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通过检查,督导组对我市的相关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是市级各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紧密配合、高效协作、齐抓共管;二是市卫生计生委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得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够满足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三是监督执法工作定位准确、履行职责成效显著,各个专项检查工作亮点纷呈;四是宣传活动丰富多样且结合工作实际,对构建和谐社会价值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督导组也对我市今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有效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和宣贯工作,增强管理相对人依法执业的意识;三是要求市级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对区县监督执法机构的技术指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四是要求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履职尽责;五是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国际、省际之间的交流学习。
最后,王栩冬代表市卫生计生委对督导组提出的建议致以感谢,表示一定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落实解决,并且在今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相关机构的执业行为。
市卫生监督所也将针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提出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部分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不完整、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部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完整、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所下达的执法文书用语不规范和行政处罚案由单一等问题加以研究,通过后续工作加以改进,促进我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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