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工作,促进质控中心发展与建设,充分发挥质控中心在全市医疗质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15版)》(津卫医政〔2015〕66号)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方案(2015-2018年)》,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
2015年8月4日
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方案(2015-2018年)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15版)》(津卫医政〔2015〕66号)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工作,促进质控中心发展与建设,充分发挥质控中心在全市医疗质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机构设置
按照《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15版)》(津卫医政〔2015〕66号)规定,市卫生计生委设立“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医政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副处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医政处工作人员和质控中心秘书作为办公室成员。同时,定期从各质控中心秘书中遴选相关人员作为执行秘书,协助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开展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成员信息如下:
主 任:刘先夺
副主任:刘 薇
成 员:常文青、律 扬、于文超、宋苗瑞、全市各质控中心秘书
办公室每季度从全市27家质控中心秘书中抽调3-5名作为工作人员,协助处理质控中心管理的相关具体事务。
四、工作职责
根据《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15版)》(津卫医政〔2015〕66号)规定,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竞聘工作;
(二)负责对各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督促推进的事务性工作;
(三)制定、修订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对质控中心成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成员有变的质控中心完成调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协助质控中心开展质控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督促质控中心季度与年度质控信息汇总分析与上报、定期发布与质控管理相关的卫生信息;
(七)根据质控中心检查结果及提出的奖惩措施、整改意见与建议,督促医疗机构贯彻落实;
(八)筹备年度工作会议;
(九)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本市行政区域内质控中心设置和质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国家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8月)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关于全市质控中心管理工作计划,启动办公室具体工作,统筹全市质控中心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启动阶段(2015年8-10月)
全面启动办公室各项具体工作,通过第一期工作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并形成解决方案,不断完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三)形成机制阶段(2016年1-6月)
认真总结2015年全市质控中心工作情况,形成下一阶段全市质控中心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质控中心始终要以《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15版)》(津卫医政〔2015〕66号)为依据,重视各项质控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各项具体事务,及时沟通,加强合作。
(二)构建机制、形成合力
各质控中心要结合实际形成本质控中心的工作机制建设,同时,要注意加强质控中心间的沟通与协作,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各项质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化流程、持续改进
天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全市各质控中心一同推进质控管理工作流程的优化,持续改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