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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2015-2017年)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10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要求,推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医疗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组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0日    


天津市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2015-2017年)组织实施方案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要求,推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医疗质量,为做好我市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是推进大型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促进大型中医医院进一步坚持公益性,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自2015年起利用3年的时间,组织实施我市辖区内6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巡查工作。重点是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

三、组织分工

(一)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天津市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存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申长虹 市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副主任

马 戈 市纪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

成 员:万 健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物价处处长

刘先夺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

葛 乐 市卫生计生委医管处处长

裴乃嘉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一处处长

陈子震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二处处长

于慧雯 市纪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医二处,办公室主任由陈子震同志兼任。

(三)组建大型中医医院巡查专家库

专家库由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推荐,专家包括医院管理、纪检、临床、护理、药事等。

(四)建立联络员队伍

为保证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顺利进行,接受巡查医院须确定一名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计划与安排

我市6所三级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有计划、按年度完成巡查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

根据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接受巡查医院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自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二)现场巡查

1.市级(中医一附院、中医二附院、中研附院、南开医院)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巡查,具体时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安排;

2. 市卫计委2016年对武清区中医医院进行巡查,2017年对北辰区中医医院进行巡查。

3.每所医院巡查4天。

4.巡查工作组按照《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并结合医院自查情况,对医院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对医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予以肯定,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5.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报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报请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向我委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三)总结交流

我委将及时总结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结果,并组织开展反馈和交流,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推动整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同时,不断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驻委监察局。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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