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卫发明电〔2015〕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明确,措施有效,流程规范。加强督导检查,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从技术、人力、物资、车辆、床位等方面做好应对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要完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值班纪律,强化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指令的畅通。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