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开展纪念2015年5•12国际护士节有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10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纪念2015年5•12国际护士节有关活动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充分利用今年“5•12国际护士节”的重要契机,结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确保各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关爱护士,学习典型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对本辖区和本单位一线护理工作者开展慰问工作,通过广泛调研、走访慰问,了解和掌握一线护理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情况,对一线护理工作者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单位要集中研究进行解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增进护士身心健康。通过“5•12国际护士节”的各种纪念活动,深入挖掘在平凡护理岗位上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组织广大护理工作者学习先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形式,特别是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向全社会介绍我市在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做法和成效,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护理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全市营造理解护士、关爱护士的浓厚氛围。

请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汇总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有关活动情况,将书面材料和有关视频、音频、图片资料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处。请各三级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相关活动情况连同有关视频、音频、图片资料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处。

   2015年5月10日

  • 附件:
    分享到:

    上一篇: 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反馈会
    下一篇: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