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广泛、深入和持续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唤起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可及性,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2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天津市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局、各级疾控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对提升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更要以依法治国的理念,广泛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条例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预防接种的认识,推动辖区政府、部门、单位及个人法定责任的落实。
各区县卫生局要统筹安排贯穿全年的科普宣传工作,结合辖区实际,以惠及群众为核心,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及早规划,确定重点,明确任务,保证实效。要将日常宣传教育和重点科普宣传有机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丰富形式与内容,发掘动员多方面力量,营造有利于预防接种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围绕主题,精心组织重点宣传日活动
2015年4月25日是我国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于4月22日至2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周活动。各区、县卫生局要精心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社会的责任”主题科普宣传活动,传播疾病预防知识,普及有关政策,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发放,宣传口号见附件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作并发放相关宣传海报、宣传单等资料,具体承办市级宣传活动,同时做好对全市宣传活动的指导。
同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2015年中国第五个“世界肝炎日”的现场相关宣传活动由我市具体承办。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我委做好现场相关宣传活动的策划、宣传、动员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辖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普及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增强大众对肝炎的科学认识,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对病毒性肝炎的防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市级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并做好对全市宣传活动的指导。
三、加强能力,开展相关人员宣传教育培训
各区、县卫生局要充分结合今年我市开展的免疫规划服务年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辖区预防接种相关人员宣传教育服务能力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卫生计生行政人员和疾控人员媒体沟通、健康知识传播能力,强化疾控机构在预防接种科普宣传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提升基层预防接种人员有效应对公众关切和媒体关注问题的能力,并把有关内容纳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强化意识,努力改善服务质量。
四、突出重点,推进新政策有效落实
各区、县卫生局要充分利用今年重点宣传日,加大对“天津市家庭疫苗免疫计划”和“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疫苗接种计划” 等免疫规划新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辖区群众参与“天津市免疫规划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并通过活动充分宣传 “家庭疫苗免疫计划”,树立我市疫苗接种家庭健康的形象;同时,加大与辖区教育部门配合,积极宣传“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疫苗接种计划”,使民众在获取免疫规划知识的同时,深层次的了解我市免疫规划新政策,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五、提升关注,加强媒体宣传和舆情监测
各区、县卫生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要继续做好媒体沟通,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卫生计生和疾控机构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预防接种有关服务信息,鼓励以区、县为单位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咨询服务。
六、认真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各区、县卫生局要注意收集、整理全年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工作相关资料,认真总结今年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5月15日前将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周活动总结及《2015年天津市预防接种宣传活动汇总表》(附件2)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8月15日前将世界肝炎日科普宣传活动总结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肝炎科。总结的内容应包括科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检查督导、取得的主要成绩及问题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报市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处。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