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各社会团体: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5〕2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交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由市发展改革委来我委二楼第四会议室集中审核材料
二、各收费单位送交收费情况报告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一)2014年9、10月份上午收费票据和收费依据文件;
(二)《收费许可证》副本;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填报《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表一、表二)一式四份,经营服务性收费填报《2014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表一、表二)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
三、《关于开展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5〕229号)和相关表格可登陆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www.tjdpc.gov.cn)
四、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并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
五、请医学会负责通知其他社会团体
附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