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1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请登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下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并请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