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公消〔2014〕151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消安〔2014〕8号)精神,结合我局下发的《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直属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卫保〔2014〕156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津卫保〔2014〕226号)要求,扎实做好市卫生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组织开展各直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市卫生局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