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国资委关于市管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4〕25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企业资产的管理,严格资产转让程序和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