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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做客《行风坐标》节目

发布日期: 2014-03-10 00:00
来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

3月6日上午,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周志和相关处室的几位负责人走进《行风坐标》节目直播间,介绍百姓普遍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计生惠民等情况,受理听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以下为节目主要内容。

主持人:听众朋友,这里是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正在直播的《行风坐标——局级领导走进直播间》。今天我们请到了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周志副主任和相关处室的几位负责人。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嘉宾:

市人口计生委会副主任周志

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李静禹

市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服务处处长裴乃嘉

市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副处长崔琳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中,群众反映了计生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计生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整改呢?

周主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是高度重视的。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反映办理计划生育证件不方便,有的基层干部态度生硬、推脱,有的手续比较繁琐、复杂;二是反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还不健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还不够;三是希望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生育限制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门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对有些问题还想在这里和广大听众朋友交流一下。

我首先说一说方便群众办证的问题。

一是从制度方面采取措施。大家知道,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们国家采取了比较严格的措施,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随着形势的发展,低生育水平得到了长期稳定,社会各方面的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的很多管理措施也相应进行了改革。我市逐步简化了计生证件和生育审批中的一些要件和程序。比如:2010年的时候,我们就在二孩审批的独生子女证明方面,取消了独生子女父母单位开证明的规定,只要求独生子女本人单位开证明,对于当时的双独二孩审批来说,一下子就取消了四个证明。再比如:2010年我市就开放了对外省市居民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这在全国都是比较早的。2012年12月,针对当时存在的问题,我们又再次下发文件,强调发放生育服务证是完全免费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搭车收费。不得增加《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以外的任何附加程序、条件和要件。对一孩生育来说,群众提交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即时予以办理,群众提交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奔波。2013年9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的有关规定》,系统规范了办证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特殊情况当事人承诺、首接责任制、特事特办等规定,强化了健全制度、信息沟通、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监督的相关要求。2014年2月,结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我们修订了《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管理办法》,压缩了审批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同时简化了程序,将单位证明材料由两级单位章简化为一级单位章,还取消了人户分离人员婚育情况证明。这些都是为了减少群众出证内容,而改为由工作人员对这些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加大了我们工作量,让群众更加方便。二是加大宣传和调研力度。全市统一印制发放了宣传材料,在各办证单位进行张贴公示,避免向群众多设程序、多收要件的现象发生。我们也多次深入到办证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全程监测办证程序,与办证群众进行一对一交流,征求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针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我们已将办证各项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严格进行督查考核,针对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经过这些工作,我市广大基层干部方便群众办证的意识和工作水平都有提高,办理计生证件难的反映逐年下降。

主持人:关于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给予帮扶的问题也是群众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请您谈一谈在这方面我们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周主任:一是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这两项制度实施以来,标准已经提高了好几次。目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年96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27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220元。我市在开始实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的时候,标准就比全国标准高出一倍。今年还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全市严格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四权分离制度,做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扶助到人。人口计生部门按照条件公开、个人申请、村乡初审、区县确认、报市备案的程序,认真开展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

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其他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比如: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80岁以上经济困难独生子女父母,按照照料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再比如:民政部门在审核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低保和特困资格时,将家庭收入按城乡低保标准的50%扣除后计算家庭人均收入。这样,将一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的边缘户纳入了社会救助政策。还比如:加大了对困难失独家庭的医疗救助力度。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人员中的失独家庭成员患病住院治疗(含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按照居民医疗保障低档参保报销改为按照高档参保报销。这项规定提高了困难失独家庭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开展“暖心计划”保险,关爱失独家庭。2013年,市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市慈善协会开展“暖心计划”保险,为本市已领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失独家庭夫妻提供全年不超过90天的住院补贴和三类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保险。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市人口福利基金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启动“春雨润心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为最需要帮助的计生困难家庭提供志愿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公益志愿服务。

目前,市人口计生委正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主持人:一些群众反映,希望能够完全放开二孩生育的限制,您对此有什么回应呢?

周主任:一些群众希望完全放开二孩生育限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生育政策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全国统一研究确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是经过充分调查测算和反复研究做出的在人口政策方面的重要调整。经过研究,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全面放开二孩生育的条件,如果这样会造成人口比较大的反弹,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以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一条积极、健康、稳妥、有序的人口发展之路。中央反复强调,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还要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我市《条例》,继续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防止出现计划生育工作放松的现象。

主持人:这次我们天津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比较快,在这方面咱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周主任:目前,全国有浙江、安徽、江西、天津、北京、上海等省市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我市于2月14日实施,是全国第四个。中央提出启动这一政策以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很重视,有关领导指示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动,争取尽早在我市实施。我们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学习传达国家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相关工作。组织力量对我市人口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实施政策以后的出生增量进行了测算,起草了天津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人口形势分析报告、实施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等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备案材料,并进行了反复论证。与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

启动这一政策过程恰逢春节前后。我们加班加点地工作,争取尽早使这项政策在天津落地。我说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大家就可以看出工作节奏的紧张。1月23日(也就是小年),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我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方案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1月29日(也就是大年二十九),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1月30日(也就是大年三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备。2月7日(也就是大年初八),过年以后上班的第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审议了这一议题,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修正案。2月13日,我们收到国家卫计委的报备审核回复。2月14日(也就是正月十五),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条例》的决定,而且从通过的当天开始,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正式实施。为了实现通过当天就能实施,我们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春节期间都在加班起草文件。春节后,我们马上按照程序修改了三个配套文件,召开了区县计生委主任会,统一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对全市计生系统进行了审批工作培训。

截至2月28日,全市已受理群众申请3110件,区县审批通过138件。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社会反响积极。2013年城镇双独两孩全年的审批量只有2900多,现在仅半个月的时间,单独两孩的申请量就超过了三千。目前各级计生部门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都在加班加点,尽最大努力准确高效地做好审批工作。

主持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会不会造成出生人口激增?

周主任:根据抽样调查,全市符合此次调整单独两孩政策已有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约为10.19万人,有再生育意愿的约为4.6万人。以“六普”数据为预测基数,考虑单独两孩政策放开预期,预测我市2013-2020年人口出生规模将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013至2015年,预计出生总量将继续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出生人数是12万人,2015年达到顶峰,最高可能达到14.5万人左右,而后逐步回落,至2020年出生人口降至11万左右。

由于我市多年来已经在农村地区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因此,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最初三年大约每年将会增加1-2万出生人口,对公共服务资源会造成一定的压力。根据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情况,目前能够基本满足生育政策调整后的需要。比如,关于生育所需的产床,据我们了解,全市目前有2500张,按照每人平均使用6天,一张产床每年可使用60次计算,可满足15万人使用。当然,我们也建议,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计划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我们了解到,现在有的育龄群众有生肖偏好,希望马上怀孕,争取在马年里生育,生个“小金马”。其实,大家都明白,除了心理上的一些作用以外,这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大家扎堆生育反而给生育保健、生产,以致孩子将来入园、升学和就业等一辈子带来更多的竞争压力。因此,我们建议,如果不是年龄很大,不一定急于立即怀孕生育。如果延后两三年,将会躲开这个生育小高峰,对大人和孩子都有好处。

主持人:群众非常关心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落户天津,请各位领导给进一步解读一下。李处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合于哪些人群?我市对单独夫妻生育二孩有生育间隔的要求吗?

李处长: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按我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主持人:崔处长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的具体流程?到哪申请,带什么材料,多长时间能办下来?

崔处长: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需经过本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初审、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等程序。

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向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是全市统一格式。独生子女方为本市户籍的由其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对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即,自街道计生部门受理之日起算,3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取得二孩审批证明。特殊情况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育龄群众,符合条件打算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均应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政策实施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据我市《条例》,按照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款征收社会抚养费。

申请人必须对自己提供的情况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已审批未生育的取消其生育指标,收回二孩审批证明;已生育的按政策外生育对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同时要求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严把政策关和审查关,利用多种途径(现有资料、信息系统、入户走访等)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严格审核各项证明材料,核实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另外,在审批程序中规定了公示环节,在发放审批证明前,在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公示,起到群众监督的作用。

主持人:各位刚才就单独两孩政策给我们做了很好的解读,谢谢大家。下面我们想了解一下今年计生工作在惠民便民方面还有哪些新亮点?

崔处长: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方便群众办证方面的工作。为进一步拓宽办证渠道,方便群众办事,2013年10月开通了“生育服务证预约系统”。登录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tjrkjs.gov.cn/),在首页点击“生育服务证办理在线预约”。具体操作非常简单,只需两个步骤就可以完成预约。第一步填写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注册登录,第二步填写夫妻双方户籍地和居住地就完成了在线预约。系统会根据群众填写的信息,即时显示办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办证单位会在群众提交预约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回复。群众通过点击“查看结果”查询受理结果,其中包括办证单位、时间、地点、相关提示等具体信息。

从系统开通至3月4日,预约平台已接受群众申请信息129例,已经处理预约信息126例。

主持人:谢谢崔处长。听说我们的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今年又是我市民心工程项目,下面请裴处给我们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裴处长:自2011年起,我市就在部分区县开始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13年实现各区县全覆盖。实际上就是把预防出生缺陷的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实现预防关口前移,从而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育龄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项目进展十分顺利。截止到今年1月底,全市共为159366人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出风险人群15301人,都给予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特别是通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实现了优生科学知识的广泛普及,群众优生意识和孕育质量显著增强,加之妇女怀孕后在医疗服务机构接受的二级、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使我市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降低的趋势开始显现,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2013年、2014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连续两年纳入了天津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

为落实好这项民心工程,我们人口计生系统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好处和优生科学知识,积极引导当年计划怀孕的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强预防出生缺陷意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以进一步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是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女性检查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9项(包括阴道分泌物检查白带常规、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检测)、血、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乙肝五项、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病毒筛查4项(包括梅毒螺旋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体抗体)、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服务。

男性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5项(包括血型、尿常规、肝功能、乙肝5项、肾功能检测)、病毒筛查1项(梅毒螺旋体筛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10项服务。

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目的,是提高计划妊娠的比例;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可免费接受一次检查。我市所有区县都开展了此项工作,计划怀孕的夫妇可以向户籍所在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咨询和预约,检查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群众个人是免费的。

主持人:除了以上所说的着力解决一些群众提出的问题以外,计生部门在行风建设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周主任:我们结合行业实际,下大力量把政风行风工作做细做实,力争在具体环节上求深化、求规范、求提升。一是推动基层利用各类媒体落实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等“三项公开”,同时推动基层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用于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的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和各种公开栏4500多个。二是大力加强“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使用和管理。逐步健全了相关制度,2013年市、区县两级人口计生委共接听热线电话6473个。三是大力抓好民主评议活动,优化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的问卷内容,改进了“双评”方式,在全市发放问卷4600余份,更多地掌握了第一手数据,为完善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还在市、区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了“下评上”活动,促进了我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民主建设。在全市行风评议中,2013年人口计生系统取得了全市较好成绩,群众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四是大力强化基础管理和社会监督。比如加强了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目前已聘任的第二届市级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19名,并进行了培训,推动区县聘任监督员已达到千余名。五是集中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为重点,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发现处理了一些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整肃了行风。

主持人: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市人口计生委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好的成效,下面请周主任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咱们计生委在抓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新举措?

周主任:今年我们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将宣传教育贯穿政风行风建设的始终,促进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二是强化作风建设。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保持纠正“四风”的良好势头。继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分析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抓重点,想对策,切实做到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三是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风险因素进行制度规范,切实纠正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坚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继续在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三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努力实现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新进展。

主持人:谢谢各位嘉宾。感谢大家收听今天的《行风坐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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