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列》,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市政府第24号令《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津政发〔2010〕56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底线思维”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市卫生局局长签订《天津市卫生局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为卫生事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现将《天津市卫生局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两份)发给你们。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后,一份留存单位,一份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报送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要求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查表和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加盖公章)报送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各单位于2013年12月25-26日,到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领取《天津市卫生局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