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青岛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安生〔2013〕18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我局系统实际,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底,在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制定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环境。
二、组织保障
为保障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市卫生局成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督查和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组长:王贺胜
领导小组副组长:宋立志
领导小组成员:徐维英、王建华、王守文。
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力量,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落实
1.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11月28日“市卫生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院级安全生产月例会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包括物业人员)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情况。
4.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出租出借房屋、驻单位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5.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燃气作业等危险作业的规范操作、监督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
6.特种设备、能源介质管道管理情况。电梯、锅炉、变(配)电室、氧气库、高压消毒以及压力容器、能源介质管道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年检以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冬季安全管理情况。冬季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情况,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8.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本单位司机和职工的安全驾驶教育、严禁病车上路、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照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
9.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情况。相关人员实施培训上岗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分类、收集、转运、暂存、转移联单等工作规程执行情况。严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装,严禁院内堆放医疗废物。
10.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种保障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的监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重点部位
1.后勤安全
(1)严查取缔 “三无”生产设备,坚决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医疗卫生领域。
(2)锅炉。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主管院长、科长定期到锅炉房检查并签署意见,有文字记录;严禁外部人员串岗、逗留。做好锅炉附属设施、供暖管道等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防止冬季管道受冻爆裂。
(3)电梯。电梯的使用、维保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电梯三角钥匙专人保管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维护保养、按期换证制度;客梯必须设置通讯装置,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变电室。设备运行有记录和领导查岗记录;在岗人员不得酗酒、脱岗、睡岗,不得擅离职守。
(5)液氧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低压报警设施要灵敏可靠,禁油、禁烟。
(6)二次供水。专人管理,蓄水池、高位水箱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供水安全。
(7)“保管自修”房屋。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查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进行养护和修缮,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8)临时建筑,严格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对局直属单位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的通知》(津卫后〔2013〕25号)要求,不得出租转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不准明火作业。
(9)出租房屋。房屋出租甲乙双方必须有协议;承租方与出租方有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防事故责任书。
(10)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执行国务院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完善医疗废物防泄漏应急预案;严格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行为,交接联单制度、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的体检制度落实到位;医疗废物暂存处有危险品及医疗废物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
(11)及时清理院内杂草落叶,防止火灾发生。
2.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津卫保〔2013〕580号)要求进行检查。
3.建筑施工安全
(1)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要有动火证及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3)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完好有效。
(4)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5)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6)集体宿舍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严禁集体宿舍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
(7)检查建筑坑、井及建筑物外檐维护遮挡设施是否到位,安装牢固可靠,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8)施工现场“安全员岗位责任制、义务消防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二)检查阶段(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2月中旬)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各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将自查自纠贯穿整个检查活动之中,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隐患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第二阶段:互查阶段(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1)组内互查。按照互查组的分组,每个组长单位要负责本组内各个单位的检查工作,按照《天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组间互查。按照互查组的分组和检查安排,进行组与组之间互查,每个组长单位要按照《天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第三阶段:督查阶段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的同时,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等方式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4.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2月中旬)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2014年2月1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正值“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各分管负责人要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广泛发动,务求实效
广泛动员单位职工参与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院内报刊等方式,加大对开展冬季安全检查的宣传,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检查要做到对隐患零容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备案。
(四)严格执法,严厉惩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以及同样隐患问题屡次发生等情况,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领导在岗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和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附件:1.天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分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