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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23 00:00
来源: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各区、县爱卫办,市除害站:

按照市爱卫办下发的《天津市2013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今年天气特征和H7N9防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切实将灭鼠、蚊、蝇、蟑工作与防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和部署。要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保证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经费投入,购置药品安全有效。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物特性制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专项工作计划,逐项敦促落实。要加强对除害站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保证除害效果。

二、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为消杀工作提供依据。要认真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通过提高监测频次、采取科学监测手段、提升监测人员专业水平等方式,保障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提供科学的依据。市除害站要加强对各区县除害站、监测站的工作指导和检查,确保日常监测的准确性。

三、抓住重点保证消杀效果。在对鼠、蟑密度监测、检查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灭鼠、灭蟑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防治,特别是对活鼠要做到季节性消杀与长年消杀相结合,除了每年冬春季重点投药消杀外,也要根据日常检查和发现的鼠情情况进行补充消杀,与灭蟑工作共同列入常年项目,做到常年常抓不懈、不留盲区,尤其是要指导、监督餐饮等行业加强消杀,加大执法力度,保证食品安全。当前正处于第一代蚊蝇成虫期,各区县爱卫办要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夏秋季灭蚊灭蝇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采取消杀措施,从现在开始对一代成虫进行专业消杀,以便有效控制二代、三代成虫的数量。在公共场所,要设置捕蝇笼、防蝇帘等,同时,正确使用与药品相适合的消杀器械,防止因过度用药和不正确用药造成的病媒生物抗药性以及环境污染。

四、择优选择药械供应商,确保消杀质量。各区县爱卫办要对药械供应商进行重新筛选、评估。一是要选择低毒、环保、消杀效果良好的药品,不得使用高毒、高残留等国家禁用药品。二是择优选择器械供应商,确保消杀器械的质量和品质。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考评标准。一要将各区县爱卫办日常检查与市爱卫办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市爱卫办在季度检查的基础上,也将增加日常考核频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二要对合法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消杀企业是否通过市爱卫办行政审批取得合法作业资格,确保其消杀效果,坚决杜绝未通过行政审批的企业非法作业;三要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要采取日常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作业企业的消杀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半年一次,测评结果将作为市场准入的参考依据;四要在考核检查各类型单位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确保其病媒生物的密度符合国家标准,对超标单位,要求其聘请专业的消杀公司进行消杀。已经由专业消杀公司作业但密度仍超标的单位,要建议其重新选择消杀公司。

六、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宣传活动。为了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达到除害防病的预期效果,各区县爱卫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治的重要意义和科学防治方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除害防病知识,增强自觉维护社会环境卫生的意识,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除害防病工作中来。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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