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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1-2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7号令,新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将于2012121日起实施。现将新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按照以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卫生部令:

1.2012121日起,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各专业的执法活动,启用卫生部87号令颁布的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2.餐饮服务业执法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国食药监食〔2012187号)执行。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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