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护考委发〔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