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改委、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津财综〔2012〕38号)文件要求,现将《天津市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登录“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并按照执行。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