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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控烟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 2012-08-0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控烟工作开展,2012年7月24日我市召开了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会议总结了前期我市控烟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我市控烟工作存在的问题,具体部署了下一阶段我市控烟重点工作。

当今,烟草危害已经成为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为保护我市群众身体健康,控制烟草危害,今年我市颁布实施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5月31日实施以来,通过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健康促进委员会的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控烟工作机制。市健促委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控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县均成立了辖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确定主管领导和具体职责;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各项控烟管理制度,规范控烟管理工作;组建起执法队伍,规范了执法程序,开展了执法培训;设立并公布了控烟监督举报电话,并确保畅通。截至6月25日,我市共接到投诉举报电话41个,进行现场处置36个,常规检查公共场所、场所法人及个人9055次,发放整改通知文书103份,口头责令整改2447次。二是宣传和动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前一阶段大范围立体的宣传,包括在电视台、电台、公交车体、公交站牌等做控烟广告;通过各大媒体进行《条例》深度解读,并发布控烟报道200余篇次;印制并发放宣传海报等达30余万份等,广大市民对条例的核心信息和烟草的危害知晓率普遍提高。国家开展的评估调查显示:我市居民知晓二手烟会引起成人心脏病、儿童肺部疾病和成人肺癌的比例分别为70.2%、85.9%及78.8%,位于全国前列。三是公共场所控烟情况得到改善。我市公共场所控烟标识的张贴率明显提高,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等场所控烟标识的张贴率达到90%以上。公共场所的吸烟现象明显下降,尤其是学校及托幼机构、金融、邮政、电信、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情况较好。

市健促委办公室在6月23日至7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了控烟督导检查工作,调查发现,虽然我市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如《条例》宣传深度不够,对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的意识以及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有待进一步引导养成,餐厅、网吧、歌舞厅等重点场所控烟力度不足,控烟监督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控烟执法队伍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控烟工作,在深化宣传和强化行政推动的基础上,强化控烟监管力度,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于2012年7月24日组织召开了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控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通报我市前期控烟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控制吸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控烟工作机制,制定可操作性的控烟实施方案;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执法工作人员逐级培训工作,确保控烟执法监督职责落到实处;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明确对控烟举报投诉的反馈要在15个所工作日内完成,对餐厅、网吧等重点场所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求卫生、公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执法监管,对违反《条例》相关规定者,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定期公布我市控烟执法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工作,并将控烟工作与我市即将举办的夏季达沃斯论坛、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活动相结合,打造无烟达沃斯、无烟大运会,加强对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条例》相关内容的培训,确保公共场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区县健康促进委员会作用,建立起以控烟各职责部门履行行业控烟职能为线、区县健促委组织落实辖区控烟工作为面的控烟体系,全面、立体推进我市控烟工作的开展。(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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