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2〕7号)转发给你们,望望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