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及有关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为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及我市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经研究,我市决定组建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完善我市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群众传播科学、正确的中医药文化及科普知识。现将有关遴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讲团成员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热爱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熟悉中医药传统文化,了解并掌握中医药理论体系和中医药专业知识;
3.具备较丰富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经验,能够准确、科学、客观地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
4.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5.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具备较强的语言交流与表达能力;
6.能够按时按要求参加巡讲团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任务;
7.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能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
8.在中医药科普工作中具有与市级新闻媒体合作经验,拥有良好口碑与影响力的,可优先考虑。
二、巡讲团成员的选拔
1.由各区县卫生局初选后向天津市卫生局进行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各直、附属医院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天津中医药大学可直接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其它有关单位符合巡讲团成员条件的,也可进行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2.推荐单位初选后填写《天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2份,于2012年6月21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三、巡讲团成员的培训与考核
1.市卫生局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条件人选安排集中培训。
2.培训后的候选成员由市卫生局安排试讲,并由天津市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天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
3.对于2011年中多次承担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工作,且群众反映较好的人选,可以不必试讲,通过培训后即可直接成为天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
4.我市全国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的成员直接列为天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
四、巡讲团成员的荣誉、义务和责任
1.经确定的天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由市卫生局颁发聘书,聘期3年。
2.根据工作需要,市卫生局适时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巡讲团专家。
3.巡讲团成员应认真按时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专题巡讲及其他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切实担负起传播中医药文化的使命与责任。
5.巡讲团成员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自主选择巡讲内容,有权利对巡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
6.巡讲团成员无正当理由或因其他工作繁忙,连续2次缺席活动的,予以解聘。
7.巡讲团成员在巡讲中出现较大技术差错、严重影响巡讲团声誉或群众不满意、不认可的,予以解聘。
8.有关媒体邀请巡讲团成员进行中医药文化科普讲座的,巡讲团成员须事先征得市卫生局同意,擅自接受邀请的不得使用巡讲团成员名义,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五、联系人及电话
天津市卫生局中医处,马杰,022-23337688
附件:天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推荐表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