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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饮水卫生 共享健康生活

发布日期: 2012-05-1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水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任务。根据卫生部《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要求,以后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为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规划》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卫生局从513日至19日开展了“2012年天津市首届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

  本届宣传周活动以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以系统宣传饮用水卫生科普知识为主,使媒体和社会大众在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污染及健康影响等方面树立科学的认识,逐步形成正确对待日常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周期间,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饮用水卫生专家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学校和繁华商业区,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现场解答市民关心的饮用水卫生相关问题、介绍饮用水卫生安全涉及的范畴等。同时使用现场快速检测车辆进行现场检测等演示,使市民直观了解饮用水卫生检测的过程。现场将发放印有饮用水卫生科普知识、生活小常识等宣传材料,增加市民参与热情,达到影响家人共同参与的目的。还将充分发挥“12320”热线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卫生局也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排查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本市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理顺相关工作关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农村集中供水分类监管指南,逐步将农村集中式供水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强化水质卫生的重点监测,加大监督覆盖面。二是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设立饮用水卫生监测点,积极开展主动监测,实施网络直报,加强监测信息管理;加强与供水部门协作,对大型供水企业进行全项水质监测抽检;强化疾控机构饮用水监测责任和工作落实,在饮用水日常监督中开展现场检测。严格执行涉水产品企业卫生规范,严格卫生条件现场审核,强化重点产品的分类卫生监督抽检,逐步形成常态。三是强化城市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加强城市集中供水企业的卫生监管,提高频次和覆盖率,加大二次供水、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饮用水监督力度,强化卫生规范和制度落实、强化自律管理和清洗消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供水污染和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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