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妇幼保健从业机构及人员的动态监管,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天津市妇幼卫生管理分系统。该系统是由市卫生局组织开发的管理软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妇幼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准入、校验、变更、注销、培训、考核及督导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可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行政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为使该系统顺利启用和运行,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都应按照要求应用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妇幼保健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档案信息,并录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在岗人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服务人员的档案信息。信息录入要准确、无遗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积极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动态配置、培训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妇幼保健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