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周边治安环境现状,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出相应的防控方案、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4月10前上报市卫生局保卫处。
联系人:罗勇华;联系电话:23337683。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