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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部分耳鼻喉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3-02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对部分耳鼻喉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12号),对经鼻内镜鼻息肉切除术等37项耳鼻喉手术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12210日起执行。

附件:经鼻内镜鼻息肉切除术等37项耳鼻喉手术项目收费标准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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