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张俊芳副市长春节前慰问医调委 对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日期: 2012-02-13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20,在龙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副市长张俊芳同志亲临天津市医调委办公区,慰问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医疗纠纷调解员,并在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医疗纠纷处置工作联席会,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保监局、高级人民法院、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参加。

在市医调委,俊芳副市长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对一年来调解员在医患纠纷调解方面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俊芳副市长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重大意义,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市司法局、卫生局和市医调委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国医患纠纷呈“井喷式”增长、恶性事件频发的2011年,我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全市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级医院的医疗纠纷数量和赔付呈稳中有降的良好局面。

俊芳副市长在联席会议上强调要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医患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花钱买平安”后患无穷,市政府法制办要加速推进立法程序,牵头组织对各区县政府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的专项督查。所有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院长要每年向卫生局签订承诺书,凡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患纠纷,必须通过市医调委申请调解,坚守底线不能与患方“私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拉横幅、设灵堂、停放尸体占据医疗场所、侮辱殴打医务人员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法》依法果断处理。要加大宣传力度,维护法律权威,教育和引导患者通过合法渠道反应诉求、解决医患纠纷。

俊芳副市长最后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不断研究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制度,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优化调解和理赔程序,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为构建法制天津、和谐天津作出应有的贡献。(医疗服务监管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

分享到:

上一篇: 市卫生局妇幼处对蓝氧妇科治疗适宜技术进行论证
下一篇: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