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监测胎儿发育情况的方法很多,如: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超声检查等,其中超声检查已占了重要的位置。随着超声诊断技术及超声仪器的不断发展和临床经验的积累,孕期超声检查已成为评价胎儿生长发育、检测胎儿结构异常的重要手段。根据产前超声检查规范,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①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主要用于评价胚胎及胎儿生长发育、胎盘、羊水等情况。②系统产前超声检查(也就是大家认为的所谓“四维”超声检查):以筛查胎儿发育异常为主要目的。③针对性检查:即针对胎儿、孕妇的特殊问题作进一步针对性的超声诊断。
孕期胎儿超声检查时机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同孕期超声检查能发现不同类型的胎儿异常,但不是全部。随着胎儿各脏器的发育,其隐蔽的畸形或异常会逐渐显露,而一些胎儿畸形表现仅能在特定孕周内检出,一旦错过最佳时期,必然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其相应的时间段分别是:
1、早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在停经6~8周左右应进行一次常规超声检查。此期主要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妊娠囊位置及数目,评估孕周、是否有心搏,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胚胎停育等)及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等。
2、早孕期(11~13+6孕周)系统超声筛查:在此时期可进行胎儿遗传学超声检查,以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高危人群。重点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NT)。此期主要观察胎儿头颅、脊柱的连续性、腹壁是否完整、四肢的活动等。
3、中孕期(18~24孕周)系统超声筛查(心脏筛查以24-26周为宜):此期胎儿各器官基本发育成熟,羊水量适中,超声图像清晰,是胎儿畸形筛查的最佳时间。
4、孕晚期(28周后)常规超声检查:重点以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检查胎盘位置、胎盘成熟度、脐带血流、羊水、胎位等。同时仍然要对胎儿重要脏器进行形态学观察,以检出表现较晚的迟发性胎儿异常。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于2011年12月1日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孕妇朋友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检查。尽管超声检查是目前筛查胎儿结构畸形最有效的方法,但胎儿畸形种类繁多,有相当部分的畸形,是超声检测不出或不能识别的。尤其对一些无明显形态学改变的出生缺陷,不能替代所有的产前诊断技术。因此,希望临床医生和广大孕妇了解孕期超声检查的目的、胎儿畸形检出率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