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保障母婴安全,规范助产技术机构设置,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各级助产技术设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原一、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基本标准作废。
天津市卫生局
2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