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我市西青区顺利通过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考评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 2011-10-3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0年,卫生部组织全国各省市以项目区(区/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建立一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组织对各省(区、市)推荐的示范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命名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市、区)”,并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按照卫生部要求,结合西青区近年来慢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我局确定西青区作为我市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区县。20115月,我市西青区正式向卫生部申报了国家级示范区评审材料。

近年来,西青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融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具体措施之中。西青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在辖区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数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慢性病防控视频和宣传口号;同时,开展具有西青特色的大型社区干预活动、低钠盐推广宣传、创编平衡膳食宝塔模特展演等,将健康生活方式送到了群众身边。多年来西青区开展的慢性病防控工作基础,铸就了一条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多部门、多环节、多层次、多措施控制慢性病的城乡卫生均衡化发展之路。

20111024-26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考评组一行对我市西青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评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现场评估等方式对七大类、24个子项目工作内容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场考评验收结束后,考评组现场宣布了我市西青区示范区工作已经达到国家级示范区的标准,并将以卫生部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考评组对西青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认为西青区在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清晰、卫生部门指导有力,拥有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和健全的专业人员队伍。考评组专家总结了西青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的三个特色:一是慢性病监测工作,特别是死因监测工作,起步时间早,实现了监测工作信息化,达到了区内资源共享;二是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首诊发现制度;三是健康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并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了中小学教程。

西青区副区长肖培芝同志、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桂祥同志,分别代表西青区和天津市做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将积极按照卫生部专家的建议,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地域特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以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契机,发挥西青区慢病防控带头作用,促进全市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我市群众的身体健康。(疾控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

分享到:

上一篇: 卫生部规范卫生系统标识
下一篇: “炮声辞旧”迎国庆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