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现将《天津市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2011年度检查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通知各项目单位,认真学习《细则》,对照《细则》及《项目计划书》进行自查,形成项目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包括项目建设和落实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总结材料于2011年8月26日前报中医处,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本发送至(tianjinzyc@sina.com)。
《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2011年度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文件,可从(tianjinzhongyichu@163.com密码zhongyichu)收件箱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