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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卫生局系统2011年后勤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调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2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市卫生局系统后勤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市卫生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后勤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为保证后勤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在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操作水平不断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市卫生局系统2011年后勤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调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

  第一期:司炉、电工班:829日至92

      管理班:95日至99

  第二期:司炉、电工班:913日至917

      管理班:919日至923

  第三期:司炉、电工班:1010日至1014

      管理班:1017 日至1021

  报到时间:每期开班第一天上午830分,在市卫生局卫生培训中心求知会堂二楼办理报到手续。

  (二)地点。

  市卫生局卫生培训中心求知会堂二楼(市卫生局干部疗养院内,地址:南开区育梁道2号)。

  二、"调训"主要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40号令)

  3.《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等

  (二)电工作业安全技术。

  1.触电危害与救护

  2.安全用具与安全常识

  3.电气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

  4.电器线路安装、电器照明

  5.低压电气设备与控制

  6.变、配电装置

  7.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8.电器安全管理和操作等

  (三)司炉作业安全技术。

  1.燃料、燃烧及燃烧设备

  2.燃油燃气锅炉附件及辅助设备

  3.燃油燃气锅炉运行操作与保养

  4.锅炉水处理

  5.燃油燃气锅炉常见事故与处理

  6.燃油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等

  三、参加"调训"人员

  1.后勤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电工班长、电工;

  3.司炉管理员、司炉工。

  四、要求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市卫生局安全生产"调训"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加"调训"人员准时参加调训,不准缺勤。

  (二)每期"调训"班结束,将参加调训人员的考核成绩反馈各单位。对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由所在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后勤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进行。

  五、其它

  (一)每人交调训费650元(包括资料费)。

  (二)安排参加"调训"班人员中午用餐。

  联系人:何松涛、王晋英;联系电话:2333761823337621

  

附件:市卫生局系统2011年后勤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调训"班次和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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