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灿灿)从9月起,卫生部将实行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信息月报制度,三级医院要在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预约诊疗服务相关信息。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三级医院通过规范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扩大开放门诊挂号预约号源、开展分时段预约、实行预约优先等方式,进一步引导群众通过预约就诊。
卫生部要求,三级医院要逐步增加用于预约的门诊号源,达到绝大部分号源开放给患者预约。到2011年12月底,所有普通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不少于85%的专家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要积极推行分时段预约,划分时间区间安排患者预约就诊,鼓励缩小时间段和尽可能精确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合理安排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就诊、检查等,引导患者错峰就医,减少等候时间,原则上所有三级医院2011年年底前要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对预约的患者,包括社区和对口支援协作关系医院预约转诊的患者要优先安排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