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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12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有关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全继委《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和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标准

1.国家级、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为本专业学科的国际、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填补国家、市级空白的科技成果;列入卫生部“十年百项”和市级推广计划;各级获奖科研成果,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等。

2.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

3.西医项目批准授予学分最多为10分。

4.每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二、项目申报

申报2012年国家级新项目和备案项目、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天津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除外)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报送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须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或《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备案表》。申报项目报送的文字材料,须为网上填报后,直接打印生成,不得使用其他表格填写。报送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1.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单位使用本单位帐号、密码登陆《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申报市级项目(包括天津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使用本单位帐号、密码登陆《天津市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tjcme.haoyisheng.com)。

2.申报备案项目的单位在进行网上操作时要认真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总结、日程表中的举办期限、学时、学分等。汇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在网上进行。

3.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需登陆“天津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www.tjcme.org),下载《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填写并打印项目申报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4.申报新项目截止日期为2011720,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17201216,过期不予补报。

5.报送地点:天津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和平区贵州路96号,医学情报所1楼)。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至天津医科大学继教学院,由医科大学继教学院统一报送至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三、项目评审

申报国家级、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需交纳评审费用40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2012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同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跨系统联合申报。

联系人:叶梅;联系电话:2334927313116050469

电子邮箱:wsjjjb@126.com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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