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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 2011-07-07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市卫生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品种等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减少了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以及细菌的耐药和播散,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使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市第三中心医院各项手术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等文件的要求,采取分类、分级、分阶段、分指标等措施,制定了限定清洁手术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目录。通过实施该目录,使Ⅰ类手术预防用药率由过去的69.95%降到目前的29.09%,成为我市第一个实现Ⅰ类手术预防用药率达标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全国的达标医院。

静海县医院在限定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的基础上,还强化了外科的抗感染控制措施,针对手术各环节实施消毒隔离措施。如恢复以前的骨科手术消毒四步法,使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百分率由4月份的64.50%,下降到目前的41.21%。与此同时手术医院感染率并没有增加。

医科大学总医院建立了抗菌药物优化治疗专家组,不仅对抗菌药物购药品规进行指导,还督促各科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该院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分阶段改进的实施目标,以逐步实现I类手术预防应用率达标。

针对目前个别医院抗菌药物品种选择不合理、住院患者院外自购抗菌药物等问题,市卫生局要求,各单位必须立即纠正患者院外购药的错误做法,加强医师管理,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市卫生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合理用药,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督查力度,定期向全市通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力争在规定时间内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医政处)

责任编辑:郭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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